2024年5月是全國第四個“民法典普法宣傳月”,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論述,5月10日,中鐵四局八分公司集(集寧)大(大同)原(原平)鐵路項目部邀請烏蘭察布豐鎮市人民法院法官閆志剛一行到項目部開展民法典普法宣傳教育講座,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參加。
普法宣傳教育講座上,閆志剛以《企業合同風險與勞動關系風險防范》為題進行交流。重點強調了在企業合同風險防范中,要從合同主體、合同標的、合同權利義務三個方面展開。在發生糾紛時要主動與對方協商,少提起訴訟,避免訴累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在勞動關系風險防范方面,一是要注意招聘信息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二是關鍵崗位要審查員工是否簽訂有競業禁止協議;三是要樹立先簽訂合同再用工的觀念,注意勞動合同要簽訂完整,為主動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民法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集大原鐵路項目部將以此次講座為契機,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宣傳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將民法典宣傳走深走實,讓法治精神根植于心,讓法治信仰化為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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