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蘭新項目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項目部自有及租用小汽車管理通知》,對項目現有車輛管理制定了多項規定,在規避行車安全風險的同時,更好地節約項目成本。
該項目部3月初冬休復工以來,按照業主節點工期要求,4月份施工任務繁瑣,點多,線長,任務分散,車輛使用數量增多,車輛使用中的安全風險壓力也隨之增加。項目部本著合理高效使用車輛,節約成本原則,對項目部小車使用進行了規范管理。一是車輛使用統一由綜辦調配,用車部門嚴格履行用車申請手續,提前向綜辦申請,根據出行線路或方向采取多人拼車的形式同行,一途多用,達到降低油耗節省開支;二是綜辦每天將車輛出行情況顯示在墻板上,隨時了解車輛動態和去向,合理調配車輛,更好地為施工現場服務;三是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嚴禁駕駛員將所駕駛車輛擅自交由非專業駕駛員駕駛,一經查出屬實,將嚴肅處理,四是嚴禁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五是規范車輛燃油使用管理,核準各車輛燃油標準,一律使用燃油卡,不得使用現金加油;六是車輛嚴禁帶病工作,按時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
車輛的規范管理,從細微處著手,既規避日常中易忽視的行車安全風險,又堵住項目管理無形中財產的流失,有效提升項目管理水平。(謝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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