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八分公司首批“黨風建設監督員”榜單出爐,來自該公司集通項目部李波、宋開軍等20個基層單位共30名職工受聘上崗。
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加強和改進基層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八分公司繼年初在各基層單位設立紀檢監察組之后,出臺《黨風建設監督員管理辦法》,采用自下而上、層層推薦的辦法,先由各基層單位學習領會,以遵章守紀、為人正直、熟悉相關制度、敢于抵制違紀行為、能有效表達職工合法訴求等為兼職條件,廣泛宣傳、全員推選、擬定上報,經公司紀委審批后統一聘用。履職期間,黨風監督員認真執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項規定,對各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和“四管人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收集職工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意見和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定期匯報;各基層單位對黨風建設監督員履職情況進行綜合打分,并依據考核結果,每月發放不低于200元的崗位津貼。
通過建立健全基層單位紀檢監察組織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有力推動了企業紀律監督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向小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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